1、财务章,即财务专用章,是各单位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时使用的专用章,会计中心为各单位统一刻制了冠有单位名称和“会计中心(序号)”字样的财务专用章,并经单位领导授权后使用。
2、单位原有的财务专用章限用于内部财务管理,但不得用于银行结算。省财政厅为此还专门行文予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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