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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什么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

来源:UU财经


法律分析:《刑法》确定了“前科报告制度”,不过如实报告仅限于入伍和就业时,除此之外行为人就不再有此报告的义务。其中“入伍”是指加入中国人民或者中国人民武装。“就业”是指参加任何类型的工作,包括进入国家机关及各种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等,即使是私营企业也不例外。因此建议和用人单位协商,如实告知的刑事处罚经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条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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