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市XX路XX号。
被申请人:X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市XX路XX号。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执行XX市XX区人民(XXXX)X民一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贵院做出的((XXXX)X民一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仍然拒绝履行法定义务。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依法强制执行。
此致
XX市XX区人民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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