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句指懂得并使用字词,按照一定的句法规则造出字词通顺、意思完整、符合逻辑的句子。依据现代语文学科特征,可延伸为写段、作文的基础,是学生写好作文的基本功。造句来源清俞樾 《春在堂随笔》卷八:“其用意,其造句,均以纤巧胜。” 夏丏尊叶圣陶《文心雕龙》 四:“造句也共同斟酌,由 乐华 用铅笔记录下来。”
下面为您提供关于【何必如此造句】内容,供您参考。
1、师妹师妹,你又何必如此为我考虑?零本山人,苟活至今,妄言什么壮志前程,若无你相伴,得之何益?
2、这不过是投机取巧的伎俩罢了,若非上清宗景况不好,又何必如此?
3、俊义何必如此自谦呢,这等本事,放眼天下,也可足以自傲了,如果这也是不入眼的末艺,那敢问天下何人敢言英雄。
4、"你何必如此怀疑符彦卿?我待他恩深义厚,他不会背叛我的。
5、峙儿,人谁无死,二叔已是知命之年,此刻身死,更不为夭,何必如此伤心?
6、这是一个多么难得的机会啊,您老何必如此执拗呢?劝一劝紫铃吧,劝一劝他的父母,别让她们的固执,而毁了咱们整个家族。
7、忽然厌恶了他这种不明不白却又纠缠不清,斩首不过是伸头一刀的事,但他却要使用凌迟,何必如此残忍?墨未。
8、后日便能见到贵客,南宫掌门何必如此寻根问底,如果有时间还是多操心一下自己的弟子吧。
9、大侠,有言道‘文人无行’,对这帮混饭吃的卑鄙小文人,何必如此在意。
10、正南上前与朱洛夫斯基握了握手,心下却想让他来不过就是认尸而已,何必如此着急?如果不是曹?那个港农把自己撇得一干二净,鬼才喜欢来干这种事情呢……
11、何必如此劳命伤财啊?难道“新华报业网”记者已经为此跑了“两万五千里”,你们非得要“重上井岗山”?如果让我说,很简单。
12、六脉神剑经既只徒具虚名,无裨实用,贵寺又何必如此重视?以至伤了天龙寺与大轮寺的和气,伤了大理国和吐蕃国的邦交?
13、他已经长大了,已不再是髫龄幼儿,你何必如此紧张于他!来来来,我们先吃饭!
14、恳求交警“手下留情”“放一码”者有之;叫嚷“何必如此顶真”,死不认罚者有之;骂山门,甚至动粗者亦有之。
15、将军也太……太谨慎了些,客商而已,何必如此大题小做?
16、皇太叔耶律重元妻艳冶自矜,萧观音告诫她“为贵家妇,何必如此”。
17、芙蓉仙子,我们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你何必如此!
18、如果不是跟萧大将军出来,我何必如此凤鸣鹤唳!算了,都不要绑了。
19、孟兄又何必如此呢?少男少女互生爱慕这是人之常情,只要他们俩人愿意就好,孟兄又何必替古人担忧呢?
20、一阵喈喈怪笑过后,银鳞王笑道“鬼王何必如此?本王来此并无恶意,干嘛苦巴巴的追我来此?”。
21、均弟你何必如此说?‘襟三江而带五湖,控蛮荆而引瓯越’——当亮闻得此句的时候,就知道你心中也有了盘算。
句子是语言运用的基本单位,它由词或词组构成,能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如告诉别人一件事,提出一个问题,表示要求或制止,表示某种感慨。它的句尾应该用上句号、问号或感叹号。造句的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
一、在分析并理解词义的基础上加以说明。如用“瞻仰”造句,可以这样造:“我站在广场上瞻仰烈士纪念碑。”因为“瞻仰”是怀着敬意抬头向上看。
二、用形容词造句,可以对人物的动作、神态或事物的形状进行具体的描写。如用“鸦雀无声”造句:“教室里鸦雀无声,再也没有人说笑嬉闹,再也没有人随意走动,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出了。”这就把“鸦雀无声”写具体了。
三、有的形容词造句可以用一对反义词或用褒义词贬义词的组合来进行,强烈的对比能起到较好的表达作用。如用“光荣”造句:“讲卫生是光荣的,不讲卫生是可耻的。”用“光荣”与“可耻”作对比,强调了讲卫生是一种美德。
四、用比拟词造句,可以借助联想、想象使句子生动。如用“仿佛”造句:“今天冷极了,风刮在脸上仿佛刀割一样。”
五、用关联词造句,必须注意词语的合理搭配。比如用“尽管……可是……”造句:“尽管今天天气很糟,但是大家都没有迟到。” 这就需要在平时学习中,把关联词的几种类型分清并记住。
六、先把要造句的词扩展成词组,然后再把句子补充完整。如用“增添”造句,可以先把“增添”组成“增添设备”、“增添信心”或“增添力量”,然后再造句就方便多了。
随着信息新媒体的发展,网络已经成为继报纸、收音机、电视之后的主流媒体,并有将其整合的趋势。网民数量的激增使得网络话题的热议和网络语言迅速成为流行语。出现了很多新现象:网络造句——当某一新闻事件在网络迅速流传之后,新闻事件中的某一具有代表性的词语,在网友们的推广下,成为造句的主体,并迅速在网络流行展开。比如李刚事件中,我爸叫李刚成为流行语,以它进行的造句活动在网络铺开。例如:窗前明月光,我爸是李刚;给我一个李刚,我能撑起整个地球等。而在360与腾讯的3Q网络大战之后,一句“我很艰难的做出决定”也迅速流行。这类造句的特征主要是将已有的诗句、文章等进行改变而成。
Copyright © 2019- uude.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