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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头等舱的退改签规定

来源:UU财经

法律分析:1、退票:头等舱客票免费退票,退票金额含全部票价和税款;未使用航段的退款金额为已付票款减去已使用航段的适用票价、税金和退票手续费。

2、改签:有效期内的头等舱客票免费改期;变更航程或乘机人,原票均按自愿退票规定办理退票,根据新航程或新乘机人姓名重新购票;改变舱位或延长有效期需补收原付票价与对应舱位运价的差价,其他条件按变更后的运价对应条件执行。

法律依据:《中国南方航空最新的退票改签规定》 第一条 签转变更规定:60折(含)以上,当对应舱位开放时,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可免费更改航班/日期两次,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及第三次更改每次收取客票价的5%为变更费。如果没有对应舱位,升舱补差费用作为变更费。55折(含)-40(含)之间,当对应舱位开放时,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可免费更改航班/日期一次, 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及再次更改每次收取客票价的10%为变更费。如果没有对应舱位,升舱补差费用作为变更费。升舱需在南航直属售票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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