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是不是必需拆除,要看房子的违法性质的事实。如果是没有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说是没有按照规划许可的要求进行建设,而且,房屋没有构成对别人侵权,与他人没有大的纠纷,对乡村规划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等条件下,缴纳罚款重新补办手续应该是可以的。如果是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就是没有宅基地证,非法侵占公共或他人土地建房,那就是非法占地,属于违反土地法,这种情况下一般是要拆除或没收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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