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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理的案件

来源:UU财经

法律分析:

1、根据《海关法》的规定,海关缉私部门管辖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固体废物罪和走私毒品罪等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

2、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及其他方便的案件。

3、海关其他部门、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和烟草专卖等行政执法部门查获移交的走私犯罪案件。

4、武装掩护走私以及用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五条 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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