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的条件包括: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经营困难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超过10%的股东可请求解散公司。
法律分析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解散的条件有: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人民解散公司。
拓展延伸
破产程序中公司解散的法律程序及条件
破产程序中,公司解散需要遵循一系列法律程序和满足特定条件。首先,公司应向相关提出破产申请,并提交详细的财务报告和相关文件。将根据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接受破产申请。如果破产申请被接受,公司将进入破产程序,并由破产管理人管理公司的财务和资产。在破产程序中,公司需要履行诸如清偿债务、清算资产、向债权人进行通知和协商等义务。同时,公司还需满足和债权人的要求,如提供财务报告、参与债务重组等。只有在完成所有法定程序和满足相关条件后,公司才能最终解散。因此,破产程序中公司解散的法律程序及条件是确保公平、公正、合法解决破产问题的重要环节。
结语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解散需满足多种条件,包括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合并或分立需要、被吊销营业执照、经营困难无法解决等。而在破产程序中,公司解散还需遵循一系列法律程序和满足特定条件。这些程序和条件的履行,确保了公司解散的公平、公正、合法性,为解决破产问题提供了重要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五节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 律 责 任 第二百一十条 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修正):第三章 审计机关职责 第二十四条 审计机关对国有资源、国有资产,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对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公共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